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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必备材料”“证据材料”“财产与债务材料”“子女相关材料”“特殊情形材料”分类准备,尽量做到原件带齐并提供若干份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起诉状: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抚养费等)和证据列举。
当事人身份证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备原件核对;如有户口本可一并提供。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信息:结婚证或无法出示时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被告的联系方式与住址证明(法院送达用):被告现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尽量详尽。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或过错的证据
分居证明、同居关系变更的情况说明或证据(转账记录、租赁合同等证明长期分居)。
家庭暴力证据:报警记录、派出所/警方回执、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人身保护令等。
出轨/重婚等证据:聊天记录、照片、酒店/消费凭证、证人证言、对方承认的书面材料等。
其他能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赌博吸毒证据、遗弃证据等。
三、财产与债务相关材料
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与按揭还款证明、房产登记资料。
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登记证书。
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卡交易流水(近1-2年)、理财产品证明。
公司股权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若有涉公司财产)。
债务相关凭证:借条、借款合同、还款凭证、担保合同、法院已生效判决书等。
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同时准备申请财产保全的书面理由与证据。
四、子女与抚养相关材料
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或其他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子女教育、医疗、抚养费用支出凭证(如学费、医疗费票据)。
若需争取抚养权或探望权,提供能证明适合抚养方条件的证据(居住条件、收入证明、照顾能力等)。
五、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或注意事项
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纳税证明等,便于计算抚养费。
证人名单与联系方式(证人证言需出庭或书面证言)。
如果由律师代理,需委托代理书及律师身份证明。
提交材料的份数:一般需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复印件(法院、被告各留存一份),并携带原件供法庭核对;建议准备被告人数+1份的复印件。
外国文书或外文材料需经翻译并按法院要求认证或公证。
怀孕、产期、哺乳期妇女、服兵役或出国在外的被告,可能涉及特殊程序或送达方式,提前告知法院。
六、程序性建议
管辖法院:通常向被告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可向原告所在地、夫妻共同财产所在地等法院起诉。
证据保存:关键电子证据尽快做鉴定或公证;证据链完整(原始凭证、转账流水、合同等)。
紧急措施:若担心财产被转移或人身安全受威胁,可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或人身保护令、先行给付等。
若对方下落不明或在境外,法院可依程序采取公告送达或委托国际司法协助。